清镇委〔2011〕67号
关于表彰二季度“清洁户”的
通 知
各村(居):
“清洁家园”工作在镇党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镇上下广泛动员,积极参与,取得了一定成效,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。为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进“清洁家园”工作,经研究,授予陈令龙等112户为“清洁户”称号,现予以通报表彰。希望受表彰的清洁户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,积极进取,开拓创新,真抓实干,进一步巩固、深化、提升“清洁家园”成果,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,着力改善我镇环境面貌,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作出更大贡献。
附:清港镇清洁户名单
中共清港镇委员会
二○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
抄送:县清洁办